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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通讯】明康监狱可视亲情电话使用说明

时间:2024-01-11   来源: 本网  访问量:-

 

  明康监狱使用可视亲情电话软件“驿道”APP,请服刑人员家属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并遵守以下管理要求:

  一、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视讯请在家中或其他封闭场所进行,视讯前请配合监狱工作人员接受远程安全检查,视讯场所不应有其他未经审批或无关人员。

  (二)服刑人员每月可与亲属、监护人视频通话1次,原则上每次不超过6人(12周岁以下幼童可不计算在内),通话1次不超过25分钟,使用1次可视亲情电话视为会见1次,请勿在当月重复申请其他方式会见。

  (三)视讯过程中,请保证系统app正常联网运行,对因接听电话、手机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视讯中断的问题由家属承担。视讯时不得进行拍照、录音、录像,不得使用隐语、暗语或者有特殊含义的手势和肢体语言进行交谈,女性不得穿着暴露衣服。谈话内容不得涉及保密内容,不得谈论有碍于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的内容。视讯过程中若出现违反视讯相关规定的,监狱将会立即中断视讯通话,并将您列入手机视讯黑名单,您以及您的其他亲属以后将不能再使用手机方式进行视讯通话。

  (四)可以申请可视亲情电话的亲属范围:配偶、父母(养父母、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亲兄弟姐妹、监护人,服刑人员因特殊规定须限定会见范围的请配合监狱管理要求进行申请。

  (五)首次申请的亲属,须在系统上传所有参与会见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能证明与服刑人员关系的证件、证明,经过人脸识别后办理亲情电话手续。具体关系证件、证明如下:与服刑人员是夫妻的,提供结婚证;与服刑人员在同一户口的亲属,提供户口簿(户主页、服刑人员页、会见申请人页);与服刑人员不在同一户口的亲属,提供乡镇(街道)、公证机构、户籍部门等出具的关系证明(村委、居委开具的证明无效)。

  (六)服刑人员被立案侦查、起诉、审判、隔离审查、禁闭、集训、处于严管等级,或存在其他影响监狱安全、有碍服刑人员改造的情形,暂停通话会见。

  二、通话资费

  可视亲情电话产生的费用由服刑人员亲属承担,向软件开发方支付,监狱不收取任何费用。资费参考:前8分钟内3/次,超过8分钟后的部分1/分钟的资费标准收取,每次通话收费不超过20元。(实际以软件方收取为准)

  三、操作流程

  可视通话由服刑人员发起,家属通过以下步骤开通可视亲情电话服务:

  可视亲情电话会见由监狱方发起拨号,请保存可视亲情电话的来电号码“95013510”至手机通讯录,防止手机自动屏蔽会见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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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APP下载和使用上的疑问,可拨打电话400-6630-166或添加扫描二维码咨询客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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