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咨询
服刑人员能主动申请假释吗?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罪犯能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已执行刑期达到条件,再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假释后对居住社区的影响来综合考虑罪犯是否适合使用假释。
怎样才可以减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第三条规定: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
“确有悔改表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
监狱多长时间办理一次减刑假释?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无明文规定减刑假释的办理时间,各监狱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办理时间。
服刑人员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监狱为何不予以提请减刑、假释?
根据法律规定,减刑、假释是激励服刑人员改造的刑罚制度,确有悔改表现是可以减刑、假释,而不是应当减刑、假释。监狱在办理时会综合考察服刑人员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减刑假释个案案情均不相同,具体案情要进行具体分析。
下一批减刑什么时候开始?
每年监狱一般办理6批次的减刑,每批次减刑人数没有具体限制,但需要达到法定的减刑条件,符合“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改造积极,监狱才有可能向法院提请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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